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日本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日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日本依据“一律标准”对我冬葱实施密菌胺命令检查
2009-02-25 16:22  文章来源:驻日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本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知我使馆决定对我冬葱实施密菌胺项目命令检查。即批批检查,合格后通关。
日本检疫所在去年7月和今年2月分别从我杭州和扬州出口日本的冬葱中检出密菌胺。检出值分别为0.04ppm和0.05ppm。该项目的标准为所谓“一律标准”0.01ppm。去年7月,该省已对该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措施。
按照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没有设定标准的项目一律按照0.01ppm执行。
密菌胺这种农药日本已对葱设定了2ppm的残留限量标准,但没有单独对冬葱设定。该省称,冬葱不属于标准中规定的葱的范围,因此葱的残留限量标准不能适用于冬葱。
此种解释令人费解。使馆要求该省依科学根据给与进一步说明。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日本经商参处邮箱